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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面试及资格复审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组考单位和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与选调条件相对应的有效证件等材料(身份证原件、学历证、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所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㈤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入围对象,并在宁乡人才网、宁乡考试网公布。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一次。
㈥考察
由用人单位与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考察,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审,相关工作经历等选调条件在考察中确认。
考察为差额考察,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不带入考察环节,被考察对象具有均等的机会,组考单位将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并在宁乡人才网、宁乡考试网公示。
㈦体检
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依次替补一次。
㈧结果公示
将体检合格后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宁乡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㈨调动
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原为公务员(含参公)身份的不再保留公务员(含参公)身份。报考国资公司的工作人员原为差额或自收自支编制的调入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
五、其他
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补充。
咨询电话:0731-88980725
联系人:文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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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宁乡县发改局下属事业单位和县国资公司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