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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包括引体向上、立定跳远、50米跑和耐力跑,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立功受奖加分
对立功受奖者给予适当加分,其中,在部队荣立一等功的加10分,二等功的加5分,三等功的加3分。
7、考试总成绩计算
遴选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50%+立功受奖加分。
8、体检及考察审核
(1)根据遴选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应聘人员总成绩的名次出现遴选名额末位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审核对象。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计生委共同组织进行考察审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选聘总成绩依次递补。
9、聘用及管理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结果,从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人事部门核准备案。新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并进行岗前培训,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提出转岗要求。
新聘用人员系特殊工勤岗位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从聘任之日起,5年内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管理,从事纪委监察办案专业陪护工作,入编单位负责为其办理考核、晋级等有关手续,5年后回编制所在单位工作。
聘用人员参与县纪委监察局安排的办案专业陪护工作期间,由纪检监察部门发放补助,出具工作鉴定,作为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培训和执行陪护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年终统一考评并记入本人工作档案。
六、强化约束监督机制
1、建立考生应聘档案。在整个遴选过程中,各个环节都要建立考生的照片和文字信息,以便以后逐人进行审查。
2、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应聘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自觉遵守各项选聘纪律和规定。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竞聘资格,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县内组织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和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
3、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责任制,坚决克服和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在公开遴选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理。
七、组织领导
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全社会普遍关注又十分严肃的工作,且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成立上蔡县2014年公开遴选纪委监察办案专业陪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本方案由县公开遴选纪委监察局办案专业陪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4年上蔡县公开遴选纪委监察局办案专业陪护人员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