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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考试。(1)笔试科目:003职位和011职位为综合科目和公文写作、其他职位为综合科目和职位能力水平测试。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12月3日,上午8:30-11:30。(2)资格复审定于12月8日上午在遴选机关指定地点进行。进入复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3)面试时间定于2014年12月11日左右。市人社局、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5、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依据各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考察人选名单,由遴选单位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并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考察对象出现缺额时,按照本职位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组织体检。考察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在指定医院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社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本职位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7、公示任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没有问题的,按照程序报市公务员局审批,办理相关转任手续。
原标题:2014年十堰市市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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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十堰市市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附件表1-10.rar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公务员局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