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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程序
遴选采取笔试、组织考察、公示、试用、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考试时间:7月26日,考试内容:申论。开考比例按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遴选计划。
(二)考察。考察人数按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
(三)确定试用对象。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遴选简章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四)调入。试用期满后,试用合格人员由单位统一办理调入手续。
五、相关事宜
1、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组成。整个遴选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点击下载:《县委办(县改革办)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桃源县委办公室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