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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
(一)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报告,宣威市情,公文写作。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阅卷结束后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出现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面试当天报考人员临时放弃的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4年12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严格按照曲办字〔2014〕15号文件的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考察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的综合成绩,按照2: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如遇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全面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七、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考察组提出选调意见报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产生的空缺职位,从报考本职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体检不合格的;
(三)拟选调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选调的;
(四)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的;
(五)导致职位空缺的其他原因的。
十、纪律和监督
(一)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遴选资格。
(三)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摄像,影像资料保存一年时间,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74-12380
本通知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4-7162351。
(原标题:2014年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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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