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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由县委办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联合审查,符合条件者先期到县委办跟班学习。跟班学习期间,主要考察其文字综合情况,综合协调能力、理论与实践结合能力和工作作风。
2、综合考察:根据跟班表现,县委办会同相关单位采取测试考察、座谈考察和到所在单位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跟班学习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3、确定人选:根据跟班表现和综合考察情况,由县委办主任会议研究择优录用拟选调人员,并在中方县政府门户网、中方党建网公示7天。
4、试用与调入:拟选调人员需在县委改革办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试用合格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联系人:周可燕 0745—2811015 1339745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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