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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通过咸宁组工网、咸宁市公务员局网、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发布公开遴选信息。
2、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7月25日至8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请报考人员登陆咸宁组工网下载《咸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一式二份,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到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咸宁市温泉青年路6号)报名。
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发放笔试《准考证》。对于具体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少于5:1的,相应减少遴选名额;单个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的,允许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4、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从到低分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5、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6、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排名情况依次递补考察对象进行体检。
7、录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参加遴选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进行集体研究,提出拟选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用的,体检合格后按主管权限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公务员转任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本次遴选有关事项由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人:唐友国,王海平,联系电话:0715-8206933,8206927。电子邮箱:330724720@qq.com
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