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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贞丰三中建设步伐,解决我校教师紧缺的实际困难,根据贞组通[2013]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名在编在册的初级中学(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放宽到小学教师)相关学科优秀教师。为使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我校工作任教。
二、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谭应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组长:藏少敏(县教育局副局长)
梁昌元(教育局纪检组长)
韦 琪(贞丰县第三中学校长)
成 员:张宇雷(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杨 永(贞丰县第三中学副校长)
勾明精(贞丰县第三中学副校长)
田景伟(县人才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办,杨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韦兴彪、黄安收二位同志为成员,负责日常事务。
三、遴选学科及人数
语文 2 人、数学 4 人、英语 4 人、物理 2 人、化学1人、生物 2 人、政治 1人、历史 1 人、地理 1 人、信息技术 1 人,体育1人。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在职在编财政供养人员。
(二)遴选条件
1、爱岗敬业,师德师风好。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在教育系统工作两年以上(2012年9月前参加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3、近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含新分配当年的“不定等次”)。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2014年1月7日参加小学教师教材教法过关考试的违纪人员;及3月22日参加小学教师教材教法过关考试的不合格人员; 7月12日参加中学教师教材教法过关考试的不合格人员。
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