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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以考试竞争方式考调69名同志到赫章县审计局等单位工作。
一、考调单位及人数
考调单位及人数具体情况见《2014年赫章县审计局等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本县在编在职行政、事业单位(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含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及其他教育机构>)股级以下(含股级)的国家正式干部。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年龄栏。
4、具有2年以上工作年限(2012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具有3年以上工作年限(2011年9月1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属新招聘(录用)的,需服务期满方可报考。
5、党群政府机关单位限在编在职公务员(占党群政府机关编制,符合登记条件且已登记的人员)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限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占党群政府机关编制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编制,符合登记条件且已登记的人员)报考;事业单位职位限在编在职事业人员报考(愿改变身份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可报考)。
6、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符合报考职位要求,详见《职位表》。
7、符合调动条件(对照赫县党发(2012)15号文件和赫组通(2012)72号有关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及新招聘(录用)进入本单位未服务满规定期限的人员。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4、正在接受政法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及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5、近两年受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6、报考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2013-2014学年度教学成绩达不到本乡镇同类学校(县直学校在本校内比较)同级同科中等及以上成绩的;2013-2014学年度所任教班级学生辍学率小学超过1.8%、初中超过2.8%、高中超过8%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借用或跟班学习的人员和教管中心人员除外)。
7、其他有规定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