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五)面试
面试由各遴选单位拟定工作方案,报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遴选单位需组织专业水平测试的,可结合面试进行,专业水平测试分按照面试总分的30%计入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星期三),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习水党建网、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六)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 、面试总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体检由遴选单位按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须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按遴选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遴选资格,所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抽选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九)公示
本次遴选将根据参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动(或试岗)的人员,并在习水党建网、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十)完善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通知其到报考单位工作。
遴选岗位实行试用期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在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遴选岗位不实行试用期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即时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 0852-2732333; 0852-2525003
监督电话: 0852-2520034(习水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
中共习水县委组织部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