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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4年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遴选15人公告

来源:包头政府网 2014-07-18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的方式进行。市直各部门、单位报考者以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各旗县区报考者以所在单位和旗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市政府办公厅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市政府办公厅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或《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贴照片);

  2、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干部任免审批表》原件、复印件;

  3、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与《报名表》同底的报考者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

  (三)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 日-8月1日(双休日不休息),报名地点:市政府办公厅政治处。

  (四)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4年8月4日-8月6日,到市政府办公厅政治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市政府办公厅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包头政府网、包头党建网、包头人事人才网下载(单页正反面打印)。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汉文制卷,须使用汉语文(言)答题。笔试、面试分别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文稿写作能力。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中最后1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包头政府网、包头党建网、包头人事人才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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