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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
笔试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
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龙岗区委宣传部组织考察工作。考生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材料。
(四)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龙岗区委宣传部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五)体检
拟选调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从其余考察对象中进行递补。
(六)任前公示
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布选调结果。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