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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依据选拔借用条件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选拔考试环节。
(四)选拔方式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公安、法院系统,政府综合楼安保辅助岗位以及信访局安保辅助岗位的人员统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县人社、公安、法院共同组织实施。报考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机动车驾驶员岗位的,由政府办进行实际操作考核。体能测试和驾驶实际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内容:包括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实事政治、行政能力测试、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五)考核
由选拔借用单位对拟借用人员进行考核。
(六)公示
对于体能测试、笔试、及考核合格的拟借用人员在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相关待遇及管理办法
依据《黑龙江省预防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暂行办法》及《依兰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拟借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限原则不超过一年,期满后如需继续借用的重新办理借用手续。
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服从借用单位工作安排,日常管理由借用单位负责,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仍按环境卫生管理处工勤保洁员岗位在职人员进行管理。
日常及年终考核由借用单位进行,考核结果向原单位反馈,原单位按照考核情况做好借用人员的工资调整、等级晋升、岗位聘任等管理工作。借用人员不得在借入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
借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借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借用单位的管理和领导,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凡违反有关规定,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服从领导以致造成不良影响的,随时予以退回,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原标题:依兰县选拔借用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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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兰县选拔借用人员工作小组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