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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并列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云南移民网公布。
4.经历业绩评价
面试结束后,按每个遴选职位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经历业绩评价标准附后(附件4)。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云南移民网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含末位并列人员)。考察工作由云南省移民开发局组织实施,按照考察程序与要求,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经历业绩评价、考察和体检阶段出现主动放弃人员的职位,根据该阶段比例缺额数,按照到低分的顺序,从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