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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省移民开发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2人公告

云南人才网 20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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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初审

由云南省移民开发局人事处负责资格初审。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未通过原因补充材料、修改报名信息进行重新填报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人员可于7月20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仅代表取得参加笔试资格。资格审查及个人经历、业绩审核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报名后,每个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文字写作和逻辑思维能力。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昆明,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场笔试。笔试成绩在云南移民网公布(http://www.ynym.gov.cn/)。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笔试准考证;

(2)《云南省移民开发局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原件2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须经本人所在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5) 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证明文件1份或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2年以上证明文件1份(附件3)。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以面试当天起算,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否则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如有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放弃申请的,按照每个遴选职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递补,直至满足面试比例要求。无递补人员、放弃面试资格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放弃、递补人员不能于面试前1天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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