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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一)遴选机关(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与拟遴选职位最适合的人选,按照管理分工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结束后,拟选用人员进入遴选机关(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三)试用期满后,由遴选机关(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选用后,享受报考职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须在遴选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遴选职位对服务年限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九、其他事项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为本次我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本网站发布与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查询网站发布的信息。
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373—369620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3—3696606。
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