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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海淀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选调干部30名公告

海淀区人民政府 201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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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参加笔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一般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笔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基本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等。笔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一般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海淀区纪检监察网发布笔试成绩。

2.资格审查(具体通知请关注海淀区纪检监察网)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按照通知要求,持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在“所在单位意见”栏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全日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本人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

3.面试(具体通知请关注海淀区纪检监察网)

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未达到及格线(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4.综合评价

主要依据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学历学位、获奖情况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组织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分数相同,按面试成绩得分高的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查看干部人事档案。

进入考察人员需提供1年内专业资质体检机构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纪律和要求

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请报名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对把握不准的个人信息,可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实,如发现报名信息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报考资格。

为保证干部选调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公平竞争、讲究诚信,一旦发生舞弊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通告其所在单位。

本次选调具体事宜将随时电话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资格,应在组织考察前告知海淀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联系咨询电话:82468099,82510384,82510785

咨询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7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

原标题:海淀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关于开展2017年公开选调干部工作的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海淀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2017年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

2.海淀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2017年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填表说明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7月7日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遴选考试网,了解遴选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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