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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参加笔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一般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笔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基本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等。笔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一般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海淀区纪检监察网发布笔试成绩。
2.资格审查(具体通知请关注海淀区纪检监察网)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按照通知要求,持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在“所在单位意见”栏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全日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本人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
3.面试(具体通知请关注海淀区纪检监察网)
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未达到及格线(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4.综合评价
主要依据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学历学位、获奖情况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组织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分数相同,按面试成绩得分高的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查看干部人事档案。
进入考察人员需提供1年内专业资质体检机构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纪律和要求
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请报名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对把握不准的个人信息,可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实,如发现报名信息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报考资格。
为保证干部选调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公平竞争、讲究诚信,一旦发生舞弊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通告其所在单位。
本次选调具体事宜将随时电话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资格,应在组织考察前告知海淀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联系咨询电话:82468099,82510384,82510785
咨询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7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
原标题:海淀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关于开展2017年公开选调干部工作的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海淀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2017年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
2.海淀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2017年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填表说明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