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7贵州望谟县遴选117人公告

望谟县人民政府网 2017-07-07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参加工作文件以及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如无法提供原件的须在复印件上盖有提供原件单位公章,并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等相关材料; 1寸免冠半身同底照片3张;

2、须有与遴选职位计划一览表“其他报考条件”规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遴选人员按照《遴选方案》填写《报名表》(附件二),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遴选人员是否符合遴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代报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报名信息视为考生本人填写,若出现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将严肃追究。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遴选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为准),如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及时与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若由于参与遴选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参与遴选人员自负。

(三)参与遴选人员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7月21日下午18:00前到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五、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考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叁位。

(二)面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

(三)考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面试成绩划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且人数超出计划遴选数的则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某一职位报考人数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且少于遴选计划数或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则对该职位数进行核减或取消。未参加面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查考试成绩、考察人员名单等信息请参与遴选人员密切关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wm.gov.cn/)。上述网站公布的遴选信息,因参与遴选人员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参与遴选人员自负。

六、考察

原则上采取差额考察办法,根据考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计划数+1”的数额确定考察对象,如遴选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不足差额考察办法的,根据遴选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如同一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则另行出题面试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资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遴选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德”的真实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或窗口服务部门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选调。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意见,并对考察负责。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