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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复审须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2)《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公开选调文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要求2年及以上文字工作经历)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材料(包括代表性文稿和获奖荣誉等)。
5、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进行合成。即综合成绩=(第一轮笔试成绩×60%+第二轮笔试成绩×40%)×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第一轮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3、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时,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2、如出现放弃考察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如考察合格,由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研究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八)公示
综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调动
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本次选调的干部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十)薪酬待遇
享受园区的薪酬福利待遇。
五、组织实施
(一)本次选调由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负责选调工作事宜,接受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纪检监察审计局全程监督。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此次选调将在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shtz.gov.cn/)发布选调有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本次招考未尽事宜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政策咨询电话:(0731)89755351、89755259、88995691、88995510
监督电话:(0731)88995359
原标题: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文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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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工作经历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