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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曾经被定罪的;
2.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注明:以上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均计算至报名之日。
六、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眉山市人事考试网、眉山法院网发布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0日。
报名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四号) ,联系电话:(028)38166368。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635468997@qq.com。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官助理:
1.报名者如实、准确填写的《2017年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工作证及学历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法律职业资格A证、由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文件;
3.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遴选的证明;
4.2—3篇本人获奖或被刊物采用的学术、调研、司法建议、案例等文稿;
5.提供电子版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司法行政人员:
1.报名者如实、准确填写的《2017年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工作证及学历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由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文件;
3.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遴选的证明;
4.提供电子版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5.本人组织或参与组织的重大会议、重大活动剪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