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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交通行业实际情况,我局二级机构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选调方案公布如下:
一、选调计划
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公开选调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4名(其中公路水运检测工程师1名);文秘人员1名。共计5名。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交通工作,遵守职业道德;
2、行政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学历);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6、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必须是路桥专业或桥隧专业毕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2年以上交通建设工程相关工作经验;其中交通工程检测岗位,必须持有公路水运检测工程师证书,且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文秘岗位必须是中文或文秘专业毕业,且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7、符合岗位所需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招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