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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3年4月5日18:00时以后登录阿克苏党建网、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各职位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因放弃遴选等原因造成体检和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达不到2︰1比例的,可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体检和考察的时间由各遴选机关告知报考者。
1、体检。各遴选机关组织报考者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遴选机关可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无法递补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考察。
2、考察。各遴选机关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办理手续、调剂
1、公示。遴选机关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分别在阿克苏党建网、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遴选单位、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各遴选机关要在公示期满后到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布的岗位和职务办理调动、转任(任职)手续。
3、调剂。因报名、考试、考察等原因产生遴选职位空缺需要调剂的,由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公告。具体的调剂办法届时可查询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调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