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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2017年7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给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报告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5。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17年7月16日上午8:30—11:00;地点:怀化市郡永实验学校。
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遴选计划。
2.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出现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2017年7月19日上午8:30;地点:怀化市郡永实验学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即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人选时,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递补,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和转任
公示无异议后,拟遴选对象试用期3个月,由怀化市教育局与拟遴选对象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且合格者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单位。
其他未尽事宜由怀化市教育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文件规定,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本次公开遴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745-2210282(怀化市教育局监察室)
原标题:怀化市教育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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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教育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