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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邮寄(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河池市法制办公室秘书人事科(河池市百旺路17号 河池市法制办公室137室)。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
(2)公务员登记表;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学历学位证书;
(5)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6) 确定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或材料复印件;
(7)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8)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书面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河池市法制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通知面试。选调职位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河池市法制办公室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三)面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的由河池市法制办公室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四)考察
河池市法制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同意选调书面材料的前提下,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情况,由河池市法制办公室综合酝酿确定选调人选。
(五)体检
考察合格者由本办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
对拟选调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相关人员调动手续。
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法制办公室秘书人事科(市行政中心一楼137室)
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
电子邮箱:387210088@qq.com
邮编:547000
联系电话:0778—2307805
联系人:覃美溜
原标题:广西河池市法制办公室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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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docx
河池市法制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