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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进行面试,后进行笔试。
1.面试
(1)面试方式与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参加面试。
2.笔试
(1)笔试人员及公告。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
(2)资格复审。醴陵市纪委将对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笔试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3)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重点测试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成绩合成
按照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七、考察与试用
1.差额考察。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5名为考察人选。醴陵市纪委将派出3名以上成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形成丰富详实的考察材料向醴陵市纪委常委会汇报。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由醴陵市纪委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2.试用。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及职位要求,醴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跟班试用人选,试用期为三个月。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跟班试用期满后,醴陵市纪委综合考试、考察和试用的具体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对象,并统一安排工作岗位,本次选调的干部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仅保留原职级待遇。拟选调对象必须服从安排,并自愿在醴陵市预防腐败警示教育中心服务至少满3年(签订服务年限协议),拒不服从安排或不愿签订服务年限协议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对象及职位分配方案将在湖南省醴陵党风廉政网、湖南省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醴陵市纪委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醴陵市纪委负责解释。
联系部室:中共醴陵市纪委组织部(710室)
联系电话:23239607
原标题:醴陵市预防腐败警示教育中心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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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醴陵市纪委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