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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考试
考试由哈尔滨海关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范围以中组部发布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大纲》为准,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
(四) 筛选原则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形成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五) 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哈尔滨海关组织实施。考察小组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从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在进行资格复审的同时,对考察对象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六) 体检
组织考察结束后,按计划选调人数1:1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哈尔滨海关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取消其选调资格。体检为一次性体检,如无特殊情况海关不组织复查。
(七) 公示与办理选调手续
哈尔滨海关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对拟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没有问题的,按国家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咨询与监督电话
选调咨询电话:
0467-5886609
13945820789
0451-82381701
0451-82381873
监督举报电话:
0451-82381582
0451-82381651
哈尔滨海关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