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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与考察人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各遴选机关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公开遴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自行组织。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限1次。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公开遴选机关和本人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任用的,取消遴选资格。报考本次公开遴选职位的可直接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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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甘肃省省直机关及群团组织公开遴选公务员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doc
2.《2015年甘肃省省直机关及群团组织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3.《2015年甘肃省省直机关及群团组织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专门面向选调生)》.xls
4.《2015年甘肃省省直机关及群团组织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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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