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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考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证明遴选或者选调职位要求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面试。报考者可4月上旬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站查看面试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由招考机关负责实施。
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处理,不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比例合成;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10%比例合成;法官、检察官职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35%、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开展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各招考机关根据职位条件设置组织实施。如需体检,通知报考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考机关负责。各招考机关结合招考实际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对象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的比例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招考机关须在考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拟任职人员名单、考察情况报告和《干部任免审批表》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时,各师市党委组织部须将审核确定的拟任职人员名单报兵团公务员局,由兵团公务员局统一公示。
2.公示。兵团公务员局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拟任职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者选调资格。
3.任职。对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和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还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在3个月基础上执行1年试用期。
六、监督与回避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参加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遴选和选调工作纪律行为的,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报考人员违反考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任用的,取消其任用资格。
政策咨询:详见《职位表》
考务和技术咨询:0991-8883053
附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局
2026年1月
原标题:2026年度兵团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btpta.xjbt.gov.cn/c/2026-01-27/84692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