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考试形式和时间安排
1、公开选拔考试拟采取笔试(闭卷考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2、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时事知识、公文知识、政策理论等)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业务知识(突出劳动人事仲裁业务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业务知识分别占卷面总成绩的30%和70%。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设及格线。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3(含)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4、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到低分按1:1确定拟聘用人选。
(具体考试形式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考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拟调人选所在单位和吉林市人社局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办理聘用调动手续。
七、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432—62049312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附件下载>>>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