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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延津县科级干部选拔30人公告

延津县人民政府 2017-06-07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3、 延津县信访局副局长1名

4、 延津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

5、 延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

6、 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1名

7、 延津县财政局总会计师1名

8、 延津县审计局总审计师1名

9、 延津县司法局副局长1名

10、 延津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

11、 延津县统计局副局长1名

12、 延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13、 延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1名

参照职位3个

1、 中共延津县委党校副科级干部2名

2、 延津县档案局副局长1名

非参照事业职位4个

1、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1名

2、 延津县广电传媒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3、 延津县粮食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4、 延津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1名

四、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五、资格条件

(一)报考正科职位的资格

1、本市现任正科级职务干部,现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干部(2015年5月以前任职);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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