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4.财会岗位的还要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外,所有复印件须由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公章。
3.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人数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在面试前,若进入面试人员出现自动弃权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普洱市委组织部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在普洱党建网公布。
4.经历业绩评价
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表彰情况及职位匹配等。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按照《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网络技术中心事业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4)中的评价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提供相关评价证明材料。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相关网站公布。
(三)组织考察
根据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遴选人数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组在考察中认真查阅个人档案,听取群众意见,核实相关信息,以及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实绩等情况,征求廉洁自律意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若在考察中发现考察人选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视为不合格,则按经历业绩评价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公开遴选职位及人数1:1的比例,普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体检合格,在普洱党建网和拟遴选人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开展体检工作;体检由普洱市委组织部派专人组织拟遴选人员到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体检(规定时限10天),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作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考察、体检和公示各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均可进行递补。
根据相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遴选岗位可以空缺。
(五)办理遴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回避
公开遴选实行回避制度。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符合以上回避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职位的遴选。同时,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遴选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遴选结果公正的,应当回避。参加遴选的人员或者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涉及上述人员关系的人员回避。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的后续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党建网”(http://www.pedj.gov.cn)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公开遴选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遴选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中共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122492(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监督和举报电话:2828223(中共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
原标题: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2017年公开遴选网络技术中心事业人员公告(第1号)
点击下载>>>1-5.zip
1.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网络技术中心事业人员职位表
2.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网络技术中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3.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网络技术中心事业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会计岗位)
4.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网络技术中心事业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综合管理岗位)
5.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人员情况采集表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