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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送方式。
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上述报名材料寄至广东省商务厅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1010室,邮政编码:510620,联系电话:020-38819388),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省商务厅人事处邮箱gdswthr@126.com。邮件主题以“报考职位+姓名”命名。报名截止时间以纸质材料邮寄邮戳日期为准。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省商务厅按照公布职位1:10以内比例,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中择优筛选不超过60名考生(其中厅综合管理岗位不超过50人,财务岗位不超过10人)参加笔试。
报考者可于2017年7月8日登录省商务厅官方网站(www.gddoftec.gov.cn)查看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地点在广东省商务厅四楼礼堂(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
3.成绩查询。报考者可于2017年7月22日后登录省商务厅官方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7年7月22日后登录省商务厅官方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本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须提交的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广东省商务厅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职位设置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7年7月30日。地点在广东省商务厅四楼二号会议室(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
(三)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等额的办法进行。
根据面试成绩、岗位要求以及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考录公务员的标准进行。考察、体检发现不合格的,递补考察、体检对象。未列为考察、体检对象的考生的成绩,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四)公示和转任。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转任对象,在省商务厅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由严重问题并查由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考试结果的使用。本次遴选结束之后,2017年内机关新增空编且确定通过转任补充时,优先从本次遴选考试排名靠前人员中考虑转任人选,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原标题:2017年广东省商务厅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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