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确定人选及办理调配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方案确定后,于2017年6月3日至6月12日在廊坊政府网、廊坊纪检监察网、廊坊人才网、廊坊日报、廊坊电视台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期限。
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3日上午9:00—6月12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
3、报名地点。
固安县委办公楼一楼116房间(固安县新中街158号);
报名负责人员:赵继峰
联系电话:0316—3258140 13933939919
4、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或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②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组织或人事部门盖章);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6张;
⑤表彰奖励证书、荣誉称号证书;
以上材料除公务员登记表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无问题人员,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予以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每部分均按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适当侧重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公文写作相关的知识。
笔试结束后,从到低分(原则上不低于60分)排序,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廊坊纪检监察网和县委办公楼一楼公布。
2、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中统一评分标准,评委现场打分,在评委给出分数中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根据综合成绩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高者、获奖档次较高者、有纪检(或检察、审计)工作经历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学历较高者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在廊坊纪检监察网和县委办公楼一楼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