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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考试录用643名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

来源:广西选调生网 2014-07-08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考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查询招考职位。具体招考职位和人数可于7月4日起登录广西选调生网(http://gxxds.gxi.gov.cn)查询。报考事宜可按照附件1对应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大学生村官、党建组织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可以报考工作地所在市的乡镇职位,不能跨市报考;“两委”成员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乡镇职位,不能跨县(市、区)报考。

  2. 网上报名。本次报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于7月7日上午9:00至7月16日下午18:00登录广西选调生网(http://gxxds.gxi.gov.cn),点击进入“广西2014年面向基层考录公务员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面向基层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表》(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为jpg或bmp格式,尺寸130×170像素,大小100kb以下)。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理解本简章,并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录资格,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 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职位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照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表》信息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提交次日起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于7月7日上午10:00至7月20日下午18: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名表》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笔试,每个招考职位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适当减少招录名额。对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50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招考职位,经各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可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考的职位,将在广西选调生网公布。

  报考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考的职位,但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接到通知后,可于7月19日上午9:00至7月20日下午18:00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期间,广西选调生网将于每天17:00公布招考职位的报名情况。

  4. 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6日至8月16日登录广西选调生网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一式2份)。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接面试资格审查通知后,将一份经本人签名和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表》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另一份本人留存。

  报考人员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笔试

  笔试于8月16日(星期六)举行。具体时间安排为:

  8:30-10:00 《公共基础知识测验》(以下简称科目一)

  10:30-12:30《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以下简称科目二)

  笔试地点设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一主要考查对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乡镇行政管理综合知识的掌握情况。科目二主要考查分析和解决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两个科目分值为200分,其中:科目一分值为80分,科目二分值为120分。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的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科目一成绩+科目二成绩+少数民族加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统一划定,并在广西选调生网公布。报考人员可于8月31日起登录广西选调生网查询笔试科目成绩。

  (三)面试

  1. 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 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材料以传真、邮寄或送达方式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

  (1)经乡镇(街道)党委或县级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的《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报考人员的任职或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村官和党建组织员的证明材料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两委”成员的证明材料由乡镇(街道)党委出具;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由乡镇党委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形时,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招考职位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没有笔试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的招录计划。

  3.面试。面试于9月20日(星期六)举行。面试由各市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党委组织部以公告形式通知,并在广西选调生网和各市规定的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前,各市党委组织部要通知面试人员提供前述报名材料原件通过现场验证方式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1天或面试当天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参加面试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方能列为考察人选。

  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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