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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洪泽县区委巡察机构遴选专职人员6人公告

洪泽县政府网 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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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

综合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报区委巡察机构遴选专职工作人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

公示结束后,拟调人员进入区委巡察机构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七)调动

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区委、区政府成立区委巡察机构公开遴选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遴选工作。

六、纪律要求

1.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本次遴选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参与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严格工作纪律,遴选工作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更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未尽事宜,由区委巡察机构遴选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区委巡察机构公开遴选专职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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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公开遴选区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淮安市洪泽区委巡察机构遴选专职工作

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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