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7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务员选调10人公告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17-05-27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办公厅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竞争、择优。

二、选调岗位

省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岗位,其中财务管理岗位1名。

三、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按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按公务员法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中央在湘单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岗位要求财务相关专业毕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5、工作满2年以上,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财务管理岗位要求在财务管理岗位实际工作3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8日至6月1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hnrcsc.com/bm/)按照报考岗位对岗报名。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选调条件,按有关要求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三)笔试

报名人员于2017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省人社厅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若开考比例低于1:3,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下同)。

笔试由省政府办公厅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范围。财务管理岗位主要测试财务管理所必备的专业理论素养、实践运用能力。

笔试结束约1周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省政府办公厅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

(四)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过的,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地点为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省政府一办公楼603房)。请携带以下资料: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