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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由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7月13日上午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党政机关公文写作。
7月19日上午进行面试。面试内容:重点包括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应对复杂问题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报考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考察
由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1:2的比例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考察(如参加考试人员不足8名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考察),在汇总分析考察情况的基础上,考察组形成考察报告,提出考察建议。(7月21日—27日)
(五)会议决定
县纪委常委会听取面试组和考察组的意见后,集体研究确定调入人选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六)调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问题的,取得县预防腐败工作协调指导中心干部资格,按照干部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锦屏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联系电话:7221936
附件:2014年遴选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