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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试时间、地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详见:牙克石市政府网站)。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后适时公布成绩,报考者可登陆“牙克石市政府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总成绩计算。
工作实绩考核结束后,按照报考者笔试成绩占60%、工作实绩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工作实绩考核成绩×40%
总成绩在“牙克石市政府网站”上公布。
6、考试成绩排序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
(1) 若2名以上报考者合成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2)若笔试和工作实际考核的成绩都相同,则另行组织测试。
四、体检
按照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实际选调岗位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一同进入体检。体检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试用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根据考生笔试和工作实绩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牙克石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批准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二)岗位试用期。拟选用人员的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三)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报考者在选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选调资格、不得参加选调考试、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
(二)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咨询、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0--3941030、7204749
举报电话:0470--730286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牙克石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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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