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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水平和相关专业业务素质能力。
⒉面试。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过程。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五)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工作由各选调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根据笔试、面试合成的成绩,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考核人选。考察考核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术研究成果等。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拟选调人员的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各选调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可递补一次。
(七)公示
按有关规定由各主管部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拟调人选,按调配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其中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进入拟调程序的,调入事业单位后,按照事业干部管理办法执行,工龄连续计算。
六、纪律与监督
(一)整个选调过程邀请监督组进行全程监督,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规定办法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参与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四)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
七、其它事项
各单位选调工作于6月30日前结束。各报考人员在参加选调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并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各主管部门联系。本公告由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16321
大理州农业局:2316443
大理州民政局:2209318
大理州文体局:2123622
监督电话:2428012(人事民政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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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