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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选调(选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选聘)计划数,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2017年6月12日12:00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2.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为命题作文和材料调研报告,总分100分,各占50%。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17日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面试
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选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以命题作文得分从高到低排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五)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分职位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并排名;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实际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由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其名单由县人社局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