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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验印章):
1、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党委、党组)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或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验印章);
3、报考人员所在县(市)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验印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提供州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文件或《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或符合登记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由事业单位调机关(参公单位)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尚未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人员提供州委组织部调任批复文件或《公务员(参公人员)调任审批(备案)表》,并加盖验印章;
4、经州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录用到机关(参公)单位前,有企事业等单位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经县(市)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连续工龄的文件依据(复印件加盖验印章);
5、乡科级职务报考人员提供现任科级职务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或未盖任免机关印章红头文件原件)须加盖组织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6、调入现所在工作单位调动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验印章)。
资格复审合格名单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目)进行5工作日公示。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考生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由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否则取消面试资格。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目)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考察
(一)考察对象及人数确定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遴选计划数加1确定考察对象及人数。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考察对象。
如因笔试、面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数达不到3:1比例,所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或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
若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进入考察环节致使考察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可从考试总成绩或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考察,无人递补的,则按实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
(二)考察的组织形式和内容
考察工作由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组成员一般为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可按照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德的情况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