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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资格初审
考生须认真阅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遴选对象、遴选条件、报名考试程序等,以及《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具体条件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如实填写《黔东南州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和提交本人有关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
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照《实施方案》和遴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予以报名。报名结束后,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3:1,相应减少遴选计划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因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或调配手续,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州直单位遴选。对用人单位在公开遴选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笔试
报名结束后,笔试考试方式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目)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领取地点: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州政府办公楼7楼708室)。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日期:2017年6月2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目)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组织实施。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遴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 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如因笔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3:1比例,所有参加笔试考生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和现场资格复审没有提供有效证明原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如出现报考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本《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遴选单位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并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逾期不答复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