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资格审查
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者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单位申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遴选计划。
笔试主要测试写作。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出现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递补,应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经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和转任
公示无异议后,拟遴选对象试用3个月,由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与拟遴选对象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且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遴选对象的原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遴选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二)经本次公开遴选转任到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三)参加公开遴选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市编办全程参与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711720
原标题: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