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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低于60分不予录用。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按达到1:3以上比例开考。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低于60分不予录用。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折算后合计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在“茂名环境保护局网”上公布。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只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四)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考察人选在“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网”上公示。
(五)研究决定。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党组研究提出拟调人选。
(六)审批录用。将确定的拟调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在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网”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调动手续。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原标题:茂名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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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