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九、试用
考调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重点考察人岗相适度。
十、递补
以上各环节中,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每环节仅递补一次。
十一、调动
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结果,由州国资委党委研究确定正式调入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入职后,在凉山州国资委工作服务年限须满5年方可申请调离。
十二、其他事项
本次考调未尽事宜由州国资委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调工作咨询电话:0834—2180015(人事科),联系人:张老师(15828756622)、高老师(15883481238)。
考调工作将在州国资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834-2180016
附件:
凉山州国资委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