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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
报名采用自愿原则,并须经本单位组织推荐。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调(遴选)人数比例应为4:1以上,若达不到此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遴选)计划。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须持《报名表》两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5日至26日(9:00—17:00)
报名地点:南昌市人力资源市场(子固路78号)。
六、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4日。
七、面试
根据同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对计划选调(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比例相应减少选调(遴选)计划。
面试时间为2013年5月12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根据职位选调(遴选)计划数及面试答辩成绩,从到低分,按照N+1[N为拟选调(遴选)人数]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向社会公布。若考察人选经考察确定为不合格,可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由用人单位实施。考察内容包括现实表现、群众评议等。
需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专业加试在考察合格人员中进行,专业加试成绩作为确定试用人选的依据。加试由用人单位组织。
九、试用
考察(专业加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考试和考察(专业加试)情况,由考察小组按照等额比例确定提出拟试用人选,用人单位研究并分口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十、公示及选调(遴选)
试用期满,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退回原单位;考核合格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遴选)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遴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遴选)。
十一、政策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南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91-83885717
市人社局公务员处:0791-83884299
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