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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决定笔试入闱人员。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比例大于5:1,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以1:5的比例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5:1,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以1:3的比例进入笔试。如最后一名得分相同,一并进入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9日,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根据职位选调(遴选)计划数及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N+1[N为拟选调(遴选)人数]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向社会公布。若考察人选经考察确定为不合格,可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由用人单位实施。考察内容包括现实表现、群众评议等。
需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专业加试在考察合格人员中进行,专业加试成绩作为确定试用人选的依据。加试由用人单位组织。
九、试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按照等额比例确定提出拟试用人选,并分口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十、公示及选调(遴选)
试用期满,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退回原单位;考核合格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遴选)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遴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遴选)。
十一、政策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南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91-83885717
市人社局公务员处:0791-83884299
附件:
1. 南昌2013下半年从基层选调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 南昌2013下半年从基层选调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