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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名额
科员或管理九级职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过硬,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有志于组织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组织协调、统筹谋划能力。
2、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身份,中共正式党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明确了最低服务期的人员,工作须达到规定期限。
5、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22日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①省委组织部选调生;②有组织部门2年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或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司法审查,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5月22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市中区上南街132号区委大院综合办公楼三楼301室)办公室。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由所在单位择优推荐(推荐人员名单于5月31日前交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同时鼓励自荐。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个人学历和工作简历1份;主要工作业绩以及其他能力证明材料1份。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