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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7茶陵县督查局下属事业机构选调3人公告

茶陵县人民政府 2017-05-16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资格条件,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5、准考证的领取。考生于2017年6月5日-6月6日持本人身份证到茶陵县督查局办公室领取。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列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岗位选调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3,选调岗位未达到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列;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2的比列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选调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社部门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整个选调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各项流程以茶陵县督查局发布的信息为准。

2.咨询电话:0731-25221418;监督电话:0731-25238110

未尽事宜由茶陵县督查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茶陵县督查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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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督查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茶陵县督查局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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