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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照2张。
(三)资格审查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2017年5月26日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按100分制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不取消选调计划。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即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试用和调动
公示无异议后,拟选调对象试用期3个月,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本次公开选调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745-6267881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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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12日